岁岁中桃花,开在初春时。每到桃花盛开的季节,也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
2016年3月15日上午,由宜昌市工商局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夷陵广场盛大开幕。市环保局、质监局、司法局等机关单位,金东山、楚园春等宜昌本土知名企业也共同参与此次活动,和往年一样我所的律师团队也早早来到广场,为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
面对络绎不绝前来咨询的人们,民基团队的各位律师耐心的为其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将“以民为本,以法为基”誓言牢记在心中,肩负道义,弘扬法治。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之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作为司法界的一员,在每年春暖花开时节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