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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2-04-12 10:14:19   浏览次数:6286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2月底,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同志分别对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中心编发的《12348周讯》中“法律援助律师用轮椅推着农民工维权获赔35万”一文作出批示,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展律师队伍的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并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4月至5月。
二、调研内容
全面了解2009年以来全市律师队伍发挥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重点围绕以下主要内容开展调研:
(一)承办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承办案件数量、案件的特点、危害性和趋势分析、典型案例、律师代理意见被采纳、减免费用等情况;
(二)指导协调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
(三)承办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的社会环境情况,包括党委、政府对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情况,其他国家机关对律师介入办理此类案件的认可情况、协调配合律师承办此类案件的机制、制度建设和运行等情况;
(四)承办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和保障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五)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进一步有效发挥律师队伍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律师(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的法律服务;参与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重大影响法律事务;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他与社会和谐稳定有关的案件。
三、组织领导和调研方式
市局成立以副局长李文锋为组长、副调研员王志忠为副组长、政治部、办公室、律公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题调研活动。
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走访相关部门和顾问单位等方式,了解我市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书面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本次调研是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到情况清晰、问题明确、对策有力、建议可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配备精干人员,按时完成调研任务。要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全面掌握我市律师近四年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作用情况、研究进一步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调研组要切实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要组建专班,收集整理2009年以来本所办理的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案件情况。召开律师大会,收集工作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
(三)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各县市区司法局应于5月31日前向市局报送调研报告。调研成果既要全面反映本地整体情况,也要有具体的实例和典型分析,要多吸收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多反映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意见,多总结律师在办案中创造的鲜活经验。调研报告切忌长篇大论,力求反映情况准确客观,分析问题深入透彻,政策建议切实可行。主要包括:调研的过程、相关工作基本情况、工作亮点与做法(含典型案例)、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各律师事务所书面材料和各县市区司法局调研报告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发至yclgk2005@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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