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对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业务进行理论研究和业务指导;
2.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原则、服务细则和操作规程;
3.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建立行业信息资源共享;
4.总结、交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提高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的整体执业水准;
5.开展与律师从事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其他活动。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葛隆恩
副主任:严昌玉、赵超琪
委 员:王军荣、赵锐、程懿、郑艳俊、闫剑平、李战军、卢强